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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又一省实行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即将全国实行,要办资质抓紧了

作者:nanke 来源:本站 日期:2019-12-10 浏览:83次

自11月27日征求意见截止后,浙江省住建厅于11月29日正式发布《“证照分离”改革涉及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有关意见和实施办法》,12月1日起施行。其中指出,对建筑业企业部分资质推行告知承诺制

1、告知承诺制范围:

  • 省级核准的20项建企资质,具体如下:

序号序列类别等级
1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3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4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5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6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7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8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9二级
10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11二级
12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13二级
14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15二级
16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17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18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19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20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 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

  • 其他地区部分建企资质。

2、这些申请材料不再需要: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资质资格证书、企业章程、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
3、符合要求的,资质许可部门应当场作出准予决定,并颁发资质证书。同时,3个月内要进行核查,方式为信息化手段与实地核查相结合。
4、作出虚假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将撤销资质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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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证照分离”改革涉及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有关意见和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建法发〔2019〕225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证照分离”改革部署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证照分离”改革涉及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有关意见和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件:“证照分离”改革涉及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有关意见和实施办法.doc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1月29日